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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章 摩登文艺杂志社的读者来信

第1章 摩登文艺杂志社的读者来信 (第2/2页)
  
  “如果对方答应,我们这一期杂志就用新机器新纸。”
  
  “知道了主编,那我过会儿就去一趟。”
  
  沈小鸥满脸严肃地离开了,心里直犯嘀咕。
  
  1万册,谈何容易!
  
  密友销量4万册,不仅畅销魔都滩,甚至出口到米国、日本、东南亚和欧洲,这说明什么?魔都滩喜欢密友这类杂志的,就3万多人!
  
  要卖到1万册,就是1/3个密友,“密友画报”稿件质量之高,照片之精良,社会关怀之深度,摩登文艺不可能做到。
  
  主编虽然厉害,但他也没法把所有稿子都包了呀!
  
  “不过既然主编说了,那应该能做到吧!”她小声自言自语。
  
  相比销量,她更担心主编的个人问题。
  
  主编什么都好,就是经常动不动对赌,应该是个赌场常客。
  
  怎么才能把他这个坏习惯给改掉呢?
  
  ...
  
  李太常泡杯明前龙井坐下,开始看读者来信。
  
  一沓子信件中,他一眼就看到了个粉色信封。
  
  这是个笔名叫芳华的女忠粉,每次自己都先看她的。
  
  拆开信,信笺右角画了一枚小小的咖啡勺,勺柄竟然还有茉莉花纹。
  
  “啧啧!真考究啊,这是真粉!”
  
  李太常开始认真读信。
  
  「泥人先生敬启:
  
  昨夜读完《午夜咖啡馆》最后一章,彻夜无眠。
  
  您笔下的叶凡与梨衣,是我读过最鲜活、最跌宕起伏、最动人的爱情故事。
  
  特别是雨夜寻勺那场戏。
  
  当叶凡浑身无处不伤地从暗巷踉跄而出,进入咖啡馆,将那枚带茉莉花纹的咖啡勺交给梨衣,然后在她怀中死去时,我同梨衣一样难过,忍不住大哭。
  
  一夜未眠,有些恍惚。
  
  今晨走过外白渡桥畔,见着两岸沾露的白色野茉莉,仿佛见到了梨衣别在鬓边的那一朵栀子花。
  
  这封信的内容在心中萦绕两天,临到下笔,仍然不知所云,实乃小女子文笔太差,让先生见笑。
  
  想到哪写到哪,祈请先生勿怪。
  
  不知先生可会写续篇?
  
  我想,续篇要把叶凡写活似乎不太可能,那能否另辟蹊径,写写前情?或者以儿孙辈的口吻,写写梨衣的回忆讲述,这样又能切入两人相处的部分,对所有您的忠实读者来说,都是莫大的期待。
  
  若蒙赐复,便是乱世里最珍贵的慰藉了。
  
  即颂
  
  著安
  
  您的书迷:芳华。
  
  民国廿八年3月21日晚。
  
  」
  
  “以儿孙辈的口吻,写梨衣的回忆.......的确是另辟蹊径。”
  
  李太常微微点头。
  
  这姑娘相当有思路啊!
  
  这样就能快速重新切回剧情,写出支线,的确是继续写下去的好办法。
  
  李太常素来喜欢聪明人,此刻,对这个芳华不禁产生了浓厚的兴趣。
  
  信纸带着雏菊香水味,字迹娟秀得能想象出女大学生托腮写字的模样。
  
  李太常严肃的脸上,嘴角难得地微微勾起,脑中浮现出一道倩影。这个笔名叫芳华姑娘,会不会长得跟何小萍差不多?
  
  “要不给她回封信吧。”李太常想,随即目光扫过信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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