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卷 第66章 做人要守法 (第1/2页)
整体来说,黄耀宗要做沉香生意,运输、过关上花的钱,肯定不会比给周川的少。
要是中间出一点什么意外,黄耀宗可就要亏血本。
他要是没有足够的利润,也不可能做这生意。
反倒是陈光瑞和周川两个人,需要承担的风险更小。
“陈先生,你过段时间是不是要来一趟我们这?”周川问道。
陈光瑞说道:“过三四天就来,还要找运输渠道呢。”
“我要考察一下长途汽车运输和火车运输的情况。”
“这里面的事麻烦的很,汽车运输怕被抢,火车运输,怕卡证件之类的。”
“你那边打算什么时候开始收货?”
周川说道:“我得等陈先生过来签合同之后才能收货啊!”
陈光瑞对这些东西不是很在意:“合同这东西就是一张纸,有没有都没那么重要。”
不怪陈光瑞这么想,1981年初了经济合同法,但这一部法律的,有着很大的计划色彩,他完全是按照80年代很多情况制定的法律,很多时候不符合现在的现实条件,这一步法律到1999年也废除了。
在八十年代末,九十年代初的时候,国家就已经意识到之前的合同法已经不太适用了,在1993年起草新的合同法,1995年征求百姓意见,在1999年废除旧合同法的同时,新合同法实施。
再到后来,合同法就编入了民法典。
现在国家都意识到,合同法有诸多的不合理之处,想要立新法又不是那么简单的事。
加上陈光瑞这种人,闯出来完全是靠着一股闯劲。
诸多原因之下,他们更信人,而不是那一张纸。
“还有很多具体的细节,我们也没有商量妥,还是先等陈先生过来,这段时间我也要先找个仓库,顺便找一些人。”周川说道。
陈光瑞说道:“也是!周兄弟,咱们都是大陆人,我就叫随便点了,显得亲切。”
“我跟你说实话,合同那东西,做生意肯定是要的。”
“但那东西能不能起到作用还真不好说。”
“我说句不好听的,要是黄先生撂挑子不干了,直接注销电话号码,你能找到他吗?你找不到的。”
“别说你了,我都找不到。”
“所以嘛,你可以一边收货,一边找地方做仓库。”
“你只要收购三五万的货,我立刻就安排人运输。”
“赚钱,比的就是谁快,你快人一步,你就能赚到更多钱。”
陈光瑞说的确实是事实。
周川根本就不知道黄耀宗的任何情况,他如果忽然消失不见,周川还真就没地方找他。
跑去香江,也不知道他住什么地方。
签合同的对象也是陈光瑞。
如果利润太低了,周川压根就不会考虑合作的事。
主要是有这么高的利润,就算那边不要货了,大不了亏十块钱一斤,沉香全部处理掉。
“行,我明白,那我回头找几个药材市场的老人,看看现在我们这的行情。”周川嘴上答应,心里压根没打算现在收货。
两人客套几句之后,周川把自己BB机号给了陈光瑞,挂了电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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